今天是: 主办:滕州市中远建设有限公司
  政策法规 您现在位置是:首 页 | 政策法规
 
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管理规定(六)
2014/2/21
 

第六章 附则

  第二十九条 本规定施行前已依法从事建筑施工活动的建筑施工企业,应当自《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施行之日起(2004113日起)1年内向建设主管部门申请办理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逾期不办理安全生产许可证,或者经审查不符合本规定的安全生产条件,未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继续进行建筑施工活动的,依照本规定第二十四条的规定处罚。

  第三十条 本规定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Copyright © 2012 滕州市中远建设有限公司. All rights reserved. 鲁ICP备19057118号-1
联系电话:0632-5516192  传真:0632-5516192  E-mail:tzszyjs@126.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