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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工现场安全管理处罚细则
2014/1/26

为认真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安全生产方针,加强安全生产管理,明确各自的安全生产管理职责,减少和避免各类事故的发生,保障安全生产控制指标的顺利实现特制定处罚细则:

1、进入施工现场人员没有进行安全教育或安全教育没有见证资料的,每人次罚款100——500元。

2、不服从现场安全管理、扯皮推诿的,每人次罚款100——1000元。

3、进入施工现场不戴安全帽或没系好安全帽的,每人次罚款100——300元。

4、穿拖鞋、赤膊进行作业的,每人次罚款100——500元。

5、高处作业不按安全操作规程操作,不系安全带的,每人次罚款100——1000元。

6、垂直交叉作业,随意抛、投工具和废料的每人次罚款100——500元。

7、酒后进入现场作业的,每人次罚款100——1000元。

8、作业中不按规定穿戴个人防护用品的,每人次罚款100——500元。

9、攀登作业时不按安全操作规程操作,私自利用吊车臂或其他设备进行攀登作业的,每人次罚款100——300元。

10、特殊工工种未持证作业的,每人次罚款100——300元。

11、施工中临边作业,工作面无围护设施,私自冒险蛮干,按要求防护到位但私自拆改的,每人次罚100——500元。

12、预留洞口、楼梯口、电梯口、通道口已作好防护私自拆改、毁坏的,每处罚款200——1000元。

13、随意拆改、毁坏安全警示标志牌、安全条幅的,每处罚款100——200元。

14、机械设备不按安全操作规程操作的,每人交罚款100——300元。

15、进入施工现场,私自拆卸移动施工用电盘箱或压按电源线的,没处罚款100——500元,造成停电及影响施工进度的,视情节严重程度,给予200——1000元的罚款。

16、气焊工持有效证件上岗,气瓶安全距离小于5米,焊、割点距气瓶安全距离不足10米,每处罚款200——1000元,乙炔瓶使用时未立放,存放时乙炔、氧气瓶未分开的,每处罚款50元。

17、作业过程中未做到工完场清,影响现场卫生的,每处罚款200——1000元。

18、宿舍内乱拉乱接电源的、私自使用禁用电器的,每处罚款200——500元。

19、违反公司规定,不执行迎检创优活动将处以3000——5000元罚款。

20、施工中临边作业、预留洞口、楼梯口、电梯口、通道口等工作面。

21、没有按规范进行安全防护的,经公司安全部下达“隐患整改通知书”限期整改,在规定的整改期限内,拒不整改或整改不彻底的处罚500——3000元,如仍不整改的,公司将加大处罚力度。

22、电缆破损、老化的、乱扯乱挂、使用花线的,每处罚款100——500元。

23、电盘、塔机等没按要求接地线每处罚100——500元。

24、漏电保护器损坏、失灵的每处罚500——3000元。

25、脚手架赶不上形象进度的、经安全部限期整改而拒不整改的或整改不彻底的处2000——5000元罚款,仍不整改的,公司将加大处罚力度。

本《处罚细则》使用于参加施工的全体员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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