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秉公执剑护正义
2014/3/21

“我所做的只是尽了一个纪检监察干部、一个社会公民的责任。”
秉公执剑护正义
——记贵州省黎平县纪委常委、案件审理室主任王海任
王瑞志 陆晓燕 吴政锋

  在贵州省黎平县纪委、监察局,县纪委常委、案件审理室主任王海任的名字很响亮。13年间,他参与审理案件300余件,审结率为100%,且实现了零申诉。20056月,王海任当选“贵州省案件审理工作先进个人”。
  “他仿佛有一双火眼金睛,案件办理中哪个环节出了问题,他都能看出来。”说起王海任,黎平县纪委同志的目光中充满赞赏。但明眼人都知道,王海任并非神人,也绝非有一双火眼金睛,他有的只是一颗负责任的心。
  “案件审理工作必须做到不枉不纵,既防止处理失之于宽、失之于软,又要避免一刀切。”在王海任心中,他绝不允许任何一个案子在他手中朝着错误的方向发展。
  然而,王海任这样一个案件审理的行家里手却是半路转行。
  20003月,王海任告别审判席,走进县纪委案件审理室。人们常说,隔行如隔山。但在王海任心中,隔行不隔理。勤奋好学、冷静严谨、公平正义是他一生不懈的追求。
  
  案件审理工作量大、涉及面广、政策性强,即便有着多年的司法工作经验,但对刚接触这一工作的王海任来说,也不容易。但王海任没有退缩,而是稳扎稳打。法学专科出身的他报名参加了贵州大学法学本科自学考试,并在短短2年时间里啃下了十几门课程。工作之余,他还潜心钻研案件审理业务知识。破茧成蝶,他一步步成长为黎平县纪委案件审理室的中流砥柱。
  20086月,王海任受命审理某国营林场场长非法转让土地案件。查案部门提出该场长未经批准,非法转让国有土地给他人开办木材加工厂,按照相关规定应给予撤职以上处分。然而,王海任通过查阅案卷,发现该场长虽然法律意识淡薄,但主观上并不具有谋取私利的故意,而是为了发展县域经济、安置下岗职工。王海任果断建议给予该林场场长行政记过处分,最终得到上级纪检监察机关和县政府的采纳。
  201210月,某乡林业站原站长张某涉嫌贪污国家林业专项补助资金的案件材料摆在了王海任案头。依照乡纪委的调查分析,这只是一起简单的贪污违纪案件。然而,王海任却通过查阅卷宗,从蛛丝马迹中发现张某在20082010年间存在隐瞒个人收入不入账问题、在20092012年间存在伙同他人虚列支出、多次套取国家封山育林防火线维修费用问题。“张某已涉嫌贪污犯罪,而不是简单的贪污违纪。”王海任立即协调查办此案的乡纪委补充调查。后来,案件被移送司法机关。
  案件审理工作的性质决定黎平县纪委每年查办的几乎所有案件都要在王海任这里盖棺论定。但手握重权的王海任从未让权力迷住正直的心。
  20083月,王海任受命审理司法人员吴某、覃某等二人违反财经纪律案件。经过夜以继日的工作,王海任发现案件事实不清、证据不足、量纪畸轻,便协调查案部门补充调查。就在此时,各方面的阻力和压力接踵而至。有人打出感情牌:“涉案人员都是你在法院的老朋友了,何苦这么认真。”有人点拨他:“得饶人处且饶人对你也有好处。”“法纪面前人人平等,正是曾经同为司法人员,更应该保证法纪这架天平的平衡。”尽管说情者软硬皆施,但王海任不为所动。涉案人员最终受到留党察看处分。
  在黎平县,王海任还有一个最。他是全县无偿献血最多的人。自2002年以来,他先后献血17次,累计献血量达6600毫升,是自身血量的一倍多。王海任不但自己坚持无偿献血,还动员妻子及身边亲友一起献血。据了解,其妻已累计献血达4200毫升。20086月,王海任荣获“贵州省无偿献血先进个人”称号。
  “盈怀热心肠,满腔浩然气!”王海任的工作事迹伴随献血事迹在有着“曙光之城 侗乡之都”之称的黎平县流传开来。当地群众亲切地称他为“宁鼎尚”(侗语意为:忠诚公正的人)。
  “工作也罢,献血也罢,我所做的只是尽了一个纪检监察干部、一个社会公民的责任。”面对群众的赞赏,王海任心如止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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