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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质量管理奖罚细则
2014/2/17

(一)总则

1、为贯彻中远公司的质量理念,根据《质量管理手册》,严格执行国家、行业、地方标准规范、操作规程,特制定本细则。

2、为公司各项目的施工质量能顺利达到预期制定的质量目标,公司将对为施工质量的提高做出贡献的班组及个人进行奖励;对于执法不严、质量管理不到位以及不按图纸、方案施工造成质量问题或质量事故的分包单位及个人进行与本制度相对应条款的处罚。

(二)奖励标准

1、对于严格执法、正确行使质量一票否决权,杜绝了质量事故出现的有功人员,奖励1000~3000元。

2、阶段性验收过程中,分部分项工程连续三次验收由项目质量部认可,并顺利通过外部(质检站、甲方、监理)验收的,给予相关的班组、质检员、工长(施工员)300~800元的奖励。

3、在施工过程中,提出可行性高、效果明显的质量保证措施,经项目部研讨通过后,质量部予以认可,给予相应的班组、管理人员500~1000元的奖励。

4、工程资料能够做到和现场同步,并且填写内容规范、属实的,给予资料员200~500元的奖励。

(三)处罚条例

1、基本规定

(1)工程开工后,项目部不按公司质量部要求配备质检员的,给予500元/次的罚款。

(2)项目部、公司组织例行检查时,如分包单位不积极配合,给予5001000元/次的罚款。

(3)严格按图施工,严禁擅自更改图纸,违者一切责任自负,并承担经济损失。

(4)所有钢材、水泥、砂、砌块等材料到现场均要有产品合格证并做复试报告,若不符合要求的材料,坚决不准使用,谁用谁负责,须待公司质量部、甲方和监理部门同意后方可使用,并要签字生效,否则承担经济损失。

(5)现场分项工程施工前,需按项目部要求制作实体样板,样板经过验收合格后方可大面积施工,如没有样板擅自施工,给予2000元/次的处罚。

(6)各分部分项工程经过验收合格后必须做好成品保护,任何人不得故意损坏,否则给予100~200元/次的罚款。

(7)现场各工序施工过程中,必须要切实做到工完场清,则将给予200/次的罚款。

(8)施工过程中建筑材料避免浪费,剩余材料合理处置或回收入库,如有随意抛掷等浪费现象,将按损失材料的双倍金额进行处罚。                

(9)现场严格、认真执行三检制度,各工种自检、互检、交接检合格后均填写好对应的表格,上交公司质量部审核。对于三检制度落实不到位的班组或工长,第一次给予提醒教育,第二次给予警告,第三次给予500~1000元的处罚。

(10)分包单位的质检员必须积极配合项目部组织验收工作。对于第一次报验不合格,给予分包单位1000~2000元罚款,质检员处以50元∕次罚款;第二次报验不合格,对分包单位处以2000~3000元罚款,质检员处以100元∕次罚款;累计超过三次(含第三次)报验不合格的质检员责令退出现场,分包单位必须另行安排质检人员,并满足项目要求。

(11不履行质量交接点制度,样板间制度等,擅自进行下一道工序施工的,对分包单位处以1000元罚款,项目质检员罚款200元,项目经理罚款500元。

(12)任何现场质量问题的修复、纠偏等工作都必须由项目总工批准,否则给予主要负责人处以1000元∕次罚款,并对有关人员处以100~200元∕次罚款。

(13)分包单位收到施工质量整改通知单后没有在规定期限进行整改的,给予200~5000元的罚款,具体金额以相应条款规定为准。

(14)分包单位至收到项目部通知后超过4个小时还未签收下发的文件并没说明原因的,给予200元/次的罚款。

(15)分包单位收到施工质量罚款单后,应加以重视,落实问题的整改,如继续出现相同问题,给予前次罚款金额的双倍进行处罚。

(16)项目在日常检查中发生不合格项,分包单位未进行原因分析,无整改措施的,视情节轻重对有关责任人处以300~800元罚款;出现质量问题,未进行改进并重复出现的,对有关责任人处以800~1500元罚款。

(17)对于项目部下发的质量整改通知单没有及时安排人员在规定的时间内进行整改、落实、反馈的,对项目质量检查人员工作不支持,滥用行政手段,给质量管理工作造成严重影响,甚至造成局部返工的,对分包项目经理、分管经理、项目负责人处以500~1000元/次的罚款。

(18)工程资料的进度必须和现场同步,对应签字栏不得代签。如发现,对分包相关人员罚100元/次,造成经济纠纷的,给予1000元/次的罚款。

(19)甲方和监理在现场指出质量问题,第一次落实整改即可,若再发生类似的问题罚200元/次(具体质量问题的罚款金额以相关条款为准)。现场出现顶撞甲方、监理单位管理人员的,给予500元/人/次的严厉处罚。

(20)发生工程质量事故隐瞒不报、谎报或者拖延报告期限的,对分包项目经理、分管经理、项目负责人处以500~1000元/次的罚款。

(21)在工程测量放线过程中,工程定位测量、轴线位置、标高而发生错误,又未经过复测的,对分包项目经理、分管经理、项目负责人处以1000~2000元/次罚款。

(22)现场施工质量违反强制性条文的,给予1000元/次的罚款;不按照图纸、专项施工方案施工的,给予10002000元/次的罚款。

2、地基与基础工程

地基与基础工程的施工质量应符合《建筑地基基础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2-2002》的要求。

(1)土方开挖的顺序、方法必须与方案一致,并遵循“开槽支撑,先撑后挖,分层开挖,严禁超挖”的原则,如违反该原则,每发现一次给予1000元的罚款。

(2)桩位放样时,其偏差值应符合规范要求,超出允许偏差根据问题严重性给予100300元/根的罚款。

(3)桩机的选择必须符合图纸要求,如图纸没有明确需根据方案执行,如擅自选用桩机,给予5000元/次的罚款,并承担所造成的所有损失。

(4)管桩施打过程中严格执行工艺标准。最后三阵每阵十锤的贯入度必须满足图纸或规范要求方可收锤,否则给予5002000元/次的处罚。

(5)管桩必须焊接桩尖,否则给予100元/个的罚款。

(6)管桩的焊缝要饱满,其咬边深度、加强层高度、加强层宽度都要符合要求。否则给予100元/处的罚款。

(7管桩的送桩深度禁止超出图纸、规范要求,否则给予500元/根的罚款。

(8)单根管桩施打完毕后,需及时按照图纸要求灌砼,如不灌或漏灌,给予100元/处的罚款。

(9)截桩需用专用机械,按操作规程施工,截桩后的标高必须满足图纸要求,违者给予100元/根的罚款。

(10)桩头的处理需按图纸、规范要求施工,否则给予100元/根的处罚。

3、防水工程

防水工程的施工质量要求应符合《地下防水工程质量验收规范GB50208-2002》的要求。

(1)水泥砂浆防水层表面应密实、平整、不得有裂纹、起砂、麻面等缺陷,阴阳角必须做出半径不小于50mm的圆弧,如不满足要求,给予50200元/次的罚款。

(2)铺贴防水卷材前,必须先将找平层清扫干净,在基面上涂刷基层处理剂,如直接铺贴则罚200500元/次的罚款。防水卷材的搭接宽度不能小于100mm,否则给予30元/米的罚款。

(3)卷材在转角处、变形缝、穿墙管道等处要严格按照方案、规范施工,否则给予200元/处的罚款。

 (4)卷材在电梯井、后浇带、砖模等特殊部位需要增加一道附加层和一道加强层,否则给予200元/处的罚款。

(5接缝压实后应密封严实,不得有露底、打皱、翘曲、起空现象,否则给予50元/处的罚款。

(6)高温炎热天气施工完成后,要采取遮阴覆盖措施,避免长时间暴晒起鼓,否则给予500元/次的罚款。

4、钢筋工程

钢筋工程质量要符合《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4-2002》、《钢筋机械连接技术规程JGJ107-2010》、《钢筋焊接及验收规范JGJ18-2003》、《03G101》、《04G101》的要求。

(1)电焊工必须持证上岗,钢筋施焊要精心细致,一定要符合规范要求及机械性能试验标准,若不符合要求的坚决不用。违者不但赔偿经济损失而且要给予一个接头100元的处罚。

(2)严禁对钢筋进行气焊烘烤,一经发现,对于已安装的钢筋需全部拆除,并且给予20005000元的罚款。钢筋安装时,受力钢筋的品种、级别、规格和数量必须符合设计要求,少放、漏放、错放一根钢筋,发现后补上,并罚100元 /根(自己补上不计)。

(3) 钢筋绑扎一次性验收,如出现品种、级别、规格、数量、尺寸、纵向钢筋的排距、箍筋和拉筋的间距、锚固长度、搭接长度、接头设置等不符合设计要求和规范要求的,根据具体情况给予50~200元/处的罚款。

(4) 墙柱主筋跑位超出验收规范罚20元/根。

(5) 柱、墙箍筋不水平且漏绑扎超出验收规范,垫块不到位的罚20元/处。

(6) 预留洞口加筋按设计要求必须加到位,若达不到设计要求罚20元/处。

(7) 电渣压力焊检查偏心、融化点不均按接头个数罚10元/个;接头焊毕,敲去渣壳后发现焊包表面四周凸出钢筋表面小于4mm的,罚40元/个;焊包渣及墙柱内焊渣清理不干净罚10~20元/处;如果重复出现,双倍处罚。

(8) 带肋钢筋进行机械连接时,最小拧紧力矩应符合相关规定,否则给予50元/个的罚款。

(9) 结构楼板的板底筋在跨中采用绑扎搭接或焊接的,一经发现罚50元/处;有墙无梁的部位没有按照图纸设置加强筋的,罚100元/次。

(10) 梁上的附加板面筋(盖筋)长度允许偏差超过规范要求的或长度正确而摆放位置超出规范要求的给予20元/根的罚款。

(11) 梁支座处的非贯通筋(支座负筋)长度超出规范允许偏差的,给予50元/根的罚款。

(12) 钢筋保护层厚度超出15-30mm,罚20元/处,并返工整改。

5、模板工程

模板工程质量应符合《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4-2002》的要求。

(1)模板及其支架应首先具有足够的承载力,刚度和稳定性,可靠地承受浇筑混凝土的质量,侧压力及施工荷载。门架剪刀撑不能少,结构线条、梁截面尺寸及模板标高均符合图纸要求及规范允许偏差值以内。

(2)模板安装完自检、互检合格后报项目部质检员,若质检员检查偏差超出规范要求处以30~50元/处的罚款。涂刷模板隔离剂时,不得污染钢筋和混凝土接茬处,如有污染罚10元/处。

(3)梁、板、墙及结构线条做错或不按规定施工罚300500元/处。

(4支撑架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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