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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性楼堂馆所应接受公众监督 建立长效机制
2014/3/20

国务院总理李克强3月19日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部署进一步落实不得新建政府性楼堂馆所要求的措施。

会议指出,不得新建政府性楼堂馆所,从前段时间的专项督查情况看,绝大多数地区和部门能够做到令行禁止,但个别地方仍存在违规建设、整改不力、追责不到位等问题。为此查处了一批违规案件,处理党员干部147人,给予党纪政纪处分55人。

“本届政府任期内,政府性楼堂馆所一律不得新建,财政供养人员只减不增,公费接待、公费出国、公费购车只减不增。”这是新一届中央政府成立之初,李克强总理代表国务院提出的“约法三章”。

对于一个政府来说,真正的威严不在于办公大楼有多巍峨、市长的办公室有多豪华,而在于为老百姓办了多少实事,提供了多少应该提供的公共服务品。我们应当清醒地认识到,一个地方政府真正的脸面不是大楼,而是政府人员对老百姓的态度,为人民服务才是政府最大的脸面,也是施政根基之所在。

对于违规案件的查处,表明了中央政府改进政风的决心。然而,某媒体进行的一项调查显示,84.1%的受访者直言,担心党政机关楼堂馆所问题有所反弹。因此,要彻底杜绝新建政府性楼堂馆所,各级政府不能说得多做得少,将政风廉洁落到实处。

首先,相关信息应该进一步公开,公开曝光违规新建项目,对违规建设项目狠抓整改落实、限期完成,逾期不改或整改不到位的,上级部门要严肃问责,严惩顶风作案者。

同时,建立对政府楼堂馆所的严格预算限制,彻底处置清理出来的楼堂馆所和办公用,对以政府为层级的职能部门的单位用实行统一管理和调配,

再者,应对清理出的空闲楼堂馆所合理处置,如果处置不当,清理工作很可能变成一阵风。因此,要建立长效机制,推动监督检查常态化,防止公共资金以各种名目用于新建政府性楼堂馆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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